自2006年党中央发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号召以来,我国社会工作进入了稳步发展、重点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
与社会工作发展大形势相伴随,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数量不断增加,省、市、县、街道乡镇等各级社会工作协会类组织纷纷成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基层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网络。同时,社工行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提高,绝大多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和提供专业服务,既满足了相关方面的需求,弥补了政府和市场功能的不足,也在社会工作的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得到了提高,逐步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外,行业组织的发展实力有了很大提升。绝大多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既分工又合作的内部治理机构,培养了一支专兼结合、具有较强行业管理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正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稳步发展。
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工作部连续两年“全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会议前的统计,截止到2014年8月底,全国共有22个省建立了24个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其中广东省共有3个不同名称的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分别是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已建立协会的22个省,占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不含港澳台地区)的70.9%。本年度统计比上年度统计新增加了3个,增长率为13.6%。省级协会分布详见附件。
截止到2014年8月底,全国共有77个地级市建立了市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已建立协会的77个市,占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23%。本年度统计比上年度统计新增加了33个,增长率为75%。市级协会分布详见附件。
截止到2014年8月底,全国共有109个区县级单位建立了社会工作行业组织。
据初步了解,截止到2014年8月底,全国大约有上百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工作行业组织。
总计以上,全国目前已有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约400个左右。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2013-2014全国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统计表》
附件2:《说明》
2013-2014全国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统计表
省份 | 省级数量 | 市级数量 | 区县级数量 |
北京 | 1 | 10 | 0 |
上海 | 1 | 8 | 0 |
天津 | 1 | 0 | 0 |
重庆 | 1 | 2 | 0 |
河北 | 1 | 2 | 5 |
山西 | 1 | 0 | 0 |
内蒙古 | 1 | 1 | 0 |
辽宁 | 1 | 3 | 1 |
吉林 | 1 | 3 | 3 |
黑龙江 | 1 | 1 | 0 |
江苏 | 1 | 3 | 8 |
浙江 | 1 | 3 | 17 |
安徽 | 1 | 3 | 11 |
福建 | 0 | 1 | 1 |
江西 | 1 | 3 | 22 |
山东 | 1 | 2 | 2 |
河南 | 1 | 1 | 0 |
湖北 | 1 | 2 | 1 |
湖南 | 1 | 1 | 0 |
广东 | 3 | 13 | 14 |
广西 | 1 | 0 | 1 |
海南 | 1 | 0 | 0 |
四川 | 0 | 8 | 12 |
贵州 | 0 | 0 | 0 |
云南 | 0 | 0 | 0 |
西藏 | 0 | 0 | 0 |
陕西 | 0 | 2 | 0 |
甘肃 | 0 | 0 | 1 |
宁夏 | 0 | 0 | 2 |
青海 | 1 | 2 | 8 |
新疆 | 0 | 3 | 0 |
总计 | 24 | 77 | 109 |
说明:
1.以上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按简单统计的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数量多于上面的24家。但因没有专职人员、没有固定场所、没有任何活动,此类组织不应计入以上数量,因此,本统计结果保持22个省建立了24个组织的统计说法。
3.以上统计数据只是来自于基层的简单数量统计,数据不够精确,统计内容简单粗略,无法较好地反映行业全貌,仅供参考。希望本次发布作为一次初步尝试,引起大家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在下一年度能作出较为详实的行业数据统计,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