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户籍人员获社工证书 最高奖2000元阅读次数 [2424] 发布时间 :2014-02-13 02:16:25

《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东莞在社会工作人才本土化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根据日前印发实施的《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3年以后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东莞户籍人员,无论是否正在从事社会工作,都可获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而获得职业水平证书且在村(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的户籍人员,每月或还可获得200-3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

    根据《方案》,2013年及以后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本市户籍人员,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未享受其他形式补贴、奖励的,市财政将按助理社工师1000元、社工师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证书奖励。市民政局社工科有关人士解释称,可享受该奖励的对象无须正在从事社会工作。此外,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在村(社区)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户籍人员,有条件的镇(街)或村(社区)可按月给予发放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为:助理社工师每月200元,社工师每月300元。

    “正在岗的、本地户籍的专业社工,只要符合条件也都可以享受这些奖励。”市民政局社工科有关人士表示,该措施可以进一步调动户籍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鼓励社区工作者长期扎根基层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本土化。据了解,东莞2009年开始承担民政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任务,2011年被命名为试点示范市;2013年年底被列入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地区候选名单并已通过公示。目前,全市共有社工专业人才3000余人、专职社工900余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覆盖14个领域、12个部门(单位)和所有镇(街)。

    [申请程序]

    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前往市社会工作协会提出申请;

    市社会工作协会对申请人所持证书及户籍所在地真实性进行验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后,报市民政局审核;

    市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核准属实的,由市民政局将奖励款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

    市社工协会:

    0769-23071618

来源:南方都市报